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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望金融去杠杆能够一蹴而就,就难免过于天真了。数据的变化总是动态的,它可以很快下来,但也容易再迅速升上去。如果没有一个持续的政策和制度安排,并促使金融机构和企业据此调整行为和业务模式,问题很难得到根本解决。而对于当前急剧增加的中国金融风险,一方面要认识到,风险的释放是一个必要和自然的过程,唯其如此,金融去杠杆才能见效,市场才能健康运行;但与此同时,也需采取措施防范过激波动,尤其要避免风险溢出和共振。

以债券市场为例,当其风险集中爆发时,可能会出现相互加强和共振现象,并传染至股票、外汇等其他市场,导致一个或多个市场投融资功能丧失,资本恐慌性流出,实体经济也会因此而受牵连。2008年美国的金融危机,就是次贷问题爆发后,因风险溢出而发生连锁反应的结果。

如何避免这种极端局面发生?对于决策者来说,达成以下四个方面的共识是十分重要的,本文称之为化解金融风险四策:

第一,使政策保持连续,远胜过急风骤雨般的运动。

应避免信用过快扩张。同时,加强监管,阻断金融部门之间不必要的连结,控制银行体系表外规模,规范资产管理业务,提高市场参与者的门槛和风控要求,鼓励可持续的业务模式,降低债市杠杆率,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标准。

在此过程中,更重要的是必须认识到,使政策保持连续,远胜过急风骤雨般的运动。否则,可能会有三种不利局面出现:一是容易出现大起大落,并导致反复和“夹生”。而“夹生饭”“回锅”不易,不“回锅”则难以下咽。一个例子是:2014年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已经生效,但2015年因不再强调,导致反复,让好不容易取得的成果付之东流。二是可能削弱监管的权威,影响对监管的信心,结果是永无休止的“猫捉老鼠”的游戏。三是可能会忽视制度建设,压抑市场机制,难以抓住关键点,在轻重缓紧、循序渐进方面,也不易兼顾周全。

第二,建章立制,以市场化方式实施监管。

防范溢出风险,需更多依靠制度和法律法规,这样既系统周全,又可持久。尽量避免过多的行政方式,否则易陷入“一松就出问题,随后再紧,乃至周而复始”的怪圈,令市场参与者和监管部门都无所适从。真正的好监管,是在完成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后,以监督其执行为已任,以对违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问责为主。

第三,加强监管协调。

中国目前是实际上的混业经营,但分业监管。在部门利益严重和监管竞争加剧背景下,可能推高系统性风险。必须加强监管协调,以降低决策成本,消除信息割裂和不必要的相互猜疑,精确识别与判断风险,并采取及时、有力措施预防和解决。美国金融危机之所以爆发,原因之一便在于此。

当下,为去杠杆、挤泡沫和防风险,中国的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同时收紧,方向是正确的。但在多管其下的重压之下,如政策和监管协调不到位,可能加大发生意外事件的概率。

第四,在重大风险可能爆发的关键时刻,该出手时便出手。

当市场波动加大时,可能会有一些风险出现,然而并不总是需要中央银行和监管当局出面。大部分风险市场都能够自行消化,此时就应当让市场调节机制发挥作用。但是,当市场波动剧烈并可能导致失控而风险溢出时,则要求有关当局及时做出适当反应。

2016年末的债市风暴,便是一个经典案例。当时,市场风险、流动性风险、交易对手风险和信用风险同时出现,并发生交织和共振,导致股市大跌,汇率贬值预期强化,风险溢出,市场失灵。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了行动,一是提供了必要的流动性支持,二是为“国海事件”谈判乃至解决方案的形成,发挥了组织和指导作用,从而阻止了风险的发酵和扩散。

2017年8月22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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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军随记

占军随记

131篇文章 3年前更新

高占军,哈佛大学访问学者。曾任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。经济学博士,金融学博士后。 长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和固定收益业务。中国证券业协会特聘专家。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金融衍生品专家组成员。三峡集团顾问。中债资信评估公司顾问。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高级研究员,中国债券论坛首席经济学家。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特邀成员。中国社科院特邀研究员,博士生导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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